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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武口区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
2018-05-0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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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04

   


    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,充分释放检察效能。大武口区检察院完善制度、全面运行新型办案机制,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,不断提高司法效能,改革成效初步显现。

    一是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。按照“谁办案谁负责、谁决定谁负责”的要求,制定完善了检察官岗位职责规定、办案责任制规定、检察官权力清单、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、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0项配套制度,初步建立了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。

    二是新的办案机制全面运行。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改版升级。在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基础上,建立类案专人办理机制,组建了办理职务犯罪、性侵、金融诈骗等案件的专业化团队,力争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、办案效能最大化。

    三是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。院领导主要负责办理在当地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,一般不固定配置办案组,根据案件复杂程度为其配备检察辅助人员。部分院领导直接参与分管业务部门轮案。司改以来,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93件,人均办案数超过了检察官平均办案数30070的要求,有效充实了一线办案力量。

通讯员: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  马淑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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